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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是心有慼慼焉...在路上常常看到這種車,也被噴過幾次,目前竟沒有法規可以約束?

文章來源:tutu的部落格

 

<2009.1.12新增>在NOWnews看到這篇新聞:機車改裝「翹管」排氣噴人臉 違反交通安全法可罰,是在說改機車的排氣管是會受罰的!不過...真的有交通警察會抓嗎?

 

 

從2005年開始,台灣機車開始出現許多的改裝排氣管的車輛,到2007年底,路上隨便就可以看到這樣的車子,比例由當初的2%左右開始增加到15%左右,尤其現在年輕人購買的新車,比例甚高有時路上數一數新牌的新車,高達45%的比例,真是令人心寒!
為什麼呢?
因為改裝翹管【網路上戲稱:顏射管】,基本上就是一種沒道德的行為。

【行為】

此類翹管,排氣口筆直向後翹25~50度,大多35度,而出氣口管徑有一般直徑2 cm~10 cm都有,這些管我有跟機車經銷商詢問過,都是車主自掏腰包改裝的,也就是說故意的行為!而改裝車前燈、尾燈亦然,皆是換掉原本原廠燈具自行改裝。

【影響】

如你是騎乘機車者,距離前車20 cm以上,並待此種車輛在後方排氣孔展開約100度範圍的內,恭喜你,你將體驗被顏射的感受,排氣孔的廢氣氣旋冷不防的就朝你的臉上噴來,如果你有戴全罩式的安全帽,廢氣仍然會朝你身體噴來,喜歡嗎?如果有此體驗,卻還不知如何造成的,真的!你該檢討一下了!而廢氣中如果挾帶砂塵粒,請小心,你的眼睛或皮膚就可能受害。的確案例上有人真的被噴到眼睛,但是無法舉證讓這類人逍遙法外。

排氣管原本合格出廠的出氣孔口徑縮小並彎角向下(路面),第一,就是為了不要將廢氣向後方噴出,因為機車行駛與待車會停在一塊,後方大多會一台接一台,廢氣出口不控制,當然會噴到後面。第二,控制引擎噪音,原本機車引擎噪音相當大,尤其當油門猛催時,最大聲,排氣管孔原本設計,就是要縮減音量,消音器與吸音裝置僅濾掉高音部份,而聲音震波(低音)會由出氣孔筆直遞散,也就是說原本排氣孔設計彎曲並向路面,就是要影響引擎噪音的散出,原理如下,彎曲使噪音繞射,出口向下,使噪音(低音)先經地面吸收後再反射出來。而翹管,完全不控制引擎噪音,如同在排氣孔安裝一個重低音喇叭一樣,重低音直接筆直衝向後上方,有經驗者都知道,當催油門時,噪音(低音)可以響徹雲霄,因低音傳遞距離最大,環境噪音污染,震得心神不寧,就只因一支排氣管?

高亮度超白光LED或(HID)前燈、尾燈(煞車燈),請問是要照路嗎?那煞車燈呢?您知道你車前面與後面的人,眼睛很痛苦嗎?有經驗的人可以知道,在夜裡,被這類車輛照到後視鏡,眼前一陣白茫,頓時眼睛很不舒服,且會有視覺暫留的黑影,難道沒造成交通安全嗎?

【藉口】

在網路上對這類改裝車主有意見的文章不勝枚舉,這裡節錄幾個該裝理由《經典的藉口》,供大家了解了解!?

1.淹水排氣管就不會進水了。

的確,非常合理正直的理由,路上這麼多改管車都住在淹水地區嗎?怕淹水,你出氣口可以朝天或轉彎朝自己啊,何必要朝後方噴別人?

2.別人噴我我噴別人。

典型的以暴制暴的想法,真經典的藉口,社會道德淪陷就是這樣,自以為是,別以為這樣很有道理,你也會變成被人譙的對象,現世報喔~

3.聽說催油的馬力會加大!

是喔,我看是很ㄆㄚˇ 的理由比較多吧!我問過幾間機車行的維修技師,這個觀念壓根沒由來,心理作用比較大吧!

4.路上多窟窿,亮一點看得比較清楚。

又是個理由聽起來正當的藉口,那可否在遠光投射反射鏡下貼黑膠帶?你如果真要照路,那就不要照到前面的車輛(遠光燈),LED燈具沒有遠近光的切換,我是不知道現在科技是否發達到已經發明了,但如果有,請別開遠光,並且衡量你的車燈高度,如果真的不是故意的,請調整車燈照射角度,因為會裝這種燈泡的車主,大部分都開來照前車的,我也有遇過裝這種燈泡的車主,做到將車燈照射角度調低,並且在遠射鏡貼上黑膠布,這樣的確路照的很清楚,也不會直接照到前車,而且機車最高速限60 km/h,不需要開到遠光燈吧,遠光燈是在偏僻道路,或人車稀少的地方開的,我在都市人車多的地方都遇到開遠光的人,不是故意還是心理作祟,安全嗎?害別人不安全吧!

5.別人照我我照別人。

還要多說什麼,故意的心態,去吃屎吧!

6.煞車燈亮一點比較安全。

紅光波長最長,可視距離最長,找藉口也請讀點書。煞車燈換超亮白光,連煞車燈殼(紅色)也換成透明的,請問不是故意要照後面的人,還要什麼呢?

7.我的是翹管不是顏射管。

除非你翹到垂直地面,不然你都對噴到後面騎車的人,別自以為是了,粉飾太平。

綜觀上述林林總總的藉口,還建立在藉口階段,用某些理由給自己台階下,不過錯就是錯,知錯不改,報應不爽。最大票的人的理由,老子就是爽,老子就是要改裝,別人裝我也要裝,不爽來抓我啊!

難過的就是這樣,社會道德混淆了,真不知影響到人嗎?

【發展】

說實在話,我並不反對改車,但是損人利己的改車,就找一堆歪理呼哢。別以為一副道貌岸然的樣子,將會影響他人的改車行為一筆帶過,還義正嚴詞的說出一堆歪理。

關於改管的流行,追究下去,網路上論壇鼓吹也是有相當作用,難怪那些不務正業的大學生們,樂於此道。所以,網路的事,就必須靠有道德的網友努力,不然像我的是翹管不是顏射管這種還附照片的人,永遠都不知道自己是多白痴!還恥笑停在翹館後面的老伯,那副滑稽的模樣ˇ_ˇ"!

網路上甚至有人大張旗鼓的說,自己的翹管合法,自己改裝的燈具合法,但是請捫心自問,合法的定義是政府許可的範圍嗎?還是法律漏洞呢?只要翹管不噴到後面,不讓低音波筆直衝出,燈具不會照得前後車眼花撩亂,誰會管你愛如何改裝你的愛車,但絕大部分幾乎90%以上這類改裝者,著實沒資格說什麼,就是一堆老鼠屎,淹滅了一點粥,壓根心態有問題,影響到他人而裝不知!

【解決方法】

我曾尋求警政單位的協助,看看有沒有辦法遏止此一歪風,但是答案很令我失望,因為政府機關僅能各司其職。卻無法有效舉發,而且沒有針對這類問體的罰則可以有效執行。

警察 → 僅能舉發開單(目前於法無據),限期驗車(轉交監理單位)。

監理處 → 須接受警方開單,才能執行公權力,要求車主驗車,此時車主只要將舊管裝回就逃過一劫。

環保 → 對機車排氣管噪音,無法管制。很難採樣。

就這樣,像極了政府單位踢皮球的作風,沒有有效力的方法,看到這裡,我想這就是這類車輛還會成長的主因。無法可管,也無可奈何。

可是,民眾的力量是強大的,唯一方法是要相信民眾大部分人都是有道德感的,【請踴躍檢舉】,雖然沒有檢舉獎金,但是您如果厭惡這類改裝車行徑,請放手檢舉這類人,方法如下:

◎該車輛照片(清楚翹管或改裝尾燈與車牌等)
◎該車發生(拍到的)日期(年月日)、時間(時分)、地點(路名段號)、違規事項
將郵件寄到各地警政網站,可以以報案處理,或寄到服務信箱。
下面為警政署的檢舉窗口(或由此網站查詢各地警政單位報案)

http://www.npa.gov.tw/NPAGip/wSite/np?ctNode=11672&mp=1

也許您會覺得沒有用,該車主大不了將舊的裝回驗車,但是就是要他麻煩,您的舉手之勞,他就要去驗車,如再犯再檢舉,如逾期不驗車,那警察杯杯就可以有開單的理由,為國庫增加收入,對付這種澳爛車主就只能靠你我努力,一個人只要釘一台違規車,此歪風即可杜絕,你我就再也不用受顏射的氣了!

說真的,您也許會說這種行為跟俗仔沒兩樣,很抱歉,這個社會就是因為這樣令人無奈,如果人們願意將心比心,怎麼會有這些事情呢,而且這個風氣從3年前至今越演越烈安裝比例越來越高,對於這些安裝者大部分都是【非善類】,我也想說:「ㄟ...,老兄,你的車噴到我了....,你的大燈照得我很不舒服...,你的尾燈太刺眼了」,我今天還能在這就算了不起了。我想大部分的人,厭惡歸厭惡大都抱持著息事寧人的心態,這樣下去只會讓此風氣更猖獗,我只要大家消極的拍下住家附近的惡質機車,讓有能力處理的單位接手,只要團結起來,我相信相關單位會制定更嚴謹的法律,讓機車交通回到數年前的狀況。目前我也將相關的資料,努力的告知政府相關單位,並定期追蹤後續,其中有一位官員回覆道:『目前雖無相關適切的法令可以有效制止,但許多的法令就是需要民眾集合起來大量發聲,才會形成共識,未來就能有相對適切的法律通過並賦予警政單位執行。』總歸一句,這就要靠大家攜手努力團結奮鬥。

◎我也希望大家與我一樣發起一人一信,督促政府改進對這些擾民的交通惡瘤,做有效的管制與處罰,歡迎大家將信寄到下列網址:
http://www.motc.gov.tw/motchypage/hypage.cgi?HYPAGE=mail.asp 交通部部長信箱(網頁)
motceyes@motc.gov.tw 交通部部長電子信箱

【寫在最後】

其實我對改裝並沒有什麼意見,但是,以上所述的機車改裝行為,已經影響到別人了,難道你現在還不知道?最心寒的是,以往這些改裝車主大都是一些不良少年,現在看到路上一堆大學生,都騎這類的車,在路上逞凶鬥狠,超速、近身超車、蛇行、成群結黨的,以往看到搖搖頭,現在卻刻意裝上這些影響他人交通安全的裝置,影響環境噪音的裝置。真的無視於其他用路人的權益嗎?別忘了,如果你是學生你對國家一毛稅金都沒繳,全靠父母奉養,還搞怪影響其他有繳稅的用路人,合理嗎?

改裝行為本來就是有錢人的行為,看那些為三餐打拼的上班族,有車騎就很不錯了,甚至車有小問題還不願意花錢去維修,比起這些人,難道這些銀子滿滿的人,不令人髮指嗎。如果這類改裝行為是對的,請這些人把排氣孔接到自己面前,請自己站到車燈前看自己的超亮燈光,直到瞎掉吧!捫心自問,是否『損人利己』是否『己所不欲』好嗎?

也許你會問我,這種雞毛蒜皮的小事,何必大張旗鼓的追究呢?還不如去管管真的造成傷亡的行為例如酒駕等。就是因為會造成傷亡的事有法律追究,而這種遊走法律邊緣的道德問題,沒有經大家響應,是無法遏止歪風,因為小事也可能變成大事,如果排氣管挾帶砂塵噴到後方騎士眼睛嚴重到瞎掉呢?如果超亮前後燈,照得騎士眼花撞到出車禍呢?很多事都是發生後才有人願意遏止,但是造成上述事件的車主,應該根本不知道已經害到別人,而被害者也無力追究對方,一句算你衰,就算了嗎?

這些事在社會上就算道德問題,但是有可能進一步造成交通安全問題、噪音污染問題,難道政府單位對這樣法律與道德邊緣的行為,就這樣放縱不管嗎?這種小事,就是遲早會影發連鎖效應的大事,如繼續放任,車主自掃門前雪的心態,遲早,全台70%的機車都變成這樣,台灣機車道德素養爛死好了!

 

《文章聲明》本文論述之人事物,並非影射某些個(團)體,純粹對事件的本質進行研討,請不要有對號入座的心態,如有本文令你不悅或造成影響,歡迎賜教。我僅針對本文內容不足之處進行更新,而若有非理性的回應,也會衡量後予以刪除或舉發。如引用某些名稱品牌等,若貴單位不喜此等表示,可回應告知,我將改以化名表示。願社會基本道德價值能落實於今,以衛後代子孫未來!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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