參加了2年的EmailCash,每天回答問卷、點廣告、回答市調,終於也累積到了17000E元(其中中了3次樂透500E元),相當於現金1700(10E元=1元現金),終於要來兌換現金,但又突然想到好像有稅務上的問題...於是就查了一下:

1.依 稅法 規定,中獎價值超過 13,333 元以上,需預先繳交 15% 機會中獎稅(外籍人士須繳交 20% )。
2.依 稅法 規定,中獎贈品或獎金都算所得稅,全年所中獎的獎品價值超過市價 1,000 元,年度報稅時必須計入個人所得,故中獎人於領獎後、所得稅徵收前會收到贈獎單位所發出的扣繳憑證。
3.機會中獎稅雖已預先扣繳,但在申報所得稅時仍需計入計算。情況如下:
 
全年獎品價值
機會中獎稅
申報所得稅

1,000 元以下

不需繳納
不需申報
超過 1,000 元至 13,333 元
不需預先繳納
需申報所得稅
13,333 元以上
需預先繳納機會中獎稅
需申報所得稅

 

看了一下,不是很確定到底要不要繳稅還是要申報.....等等一堆有的沒的事情,因為EmailCash兌換有兩種方式:

1. 兌換現金:每次以8000E元為單位兌換,不是國泰的銀行要扣300E元的手續費。

2. 兌換禮卷:看了一下都是1000元的禮卷,似乎只有家樂福的比較用的到,而且兌換不用花什麼運費、手續費之類的費用

想了一下,乾脆領800元好了,1000元禮卷不知道有沒有申報所得稅的問題...

進入兌換現金的頁面後,發現要填3個欄位,分別是銀行代號、分局代號、帳號,其中,分局代號竟然要填寫4位數字,看了一下我的卡片,怎麼看都是3位而已,然後EmailCash上建議要打電話問該銀行匯款時的分局代號為何。

天呀!還要打電話問,有點小麻煩...後來尋找網友詢問的紀錄,發現一個網頁可以直接查詢,網址如下:

<金融機構代號查詢網頁>
http://www.pab.com.tw/others/bank.asp

然後輸入銀行代號,然後就會出現分局代號一覽表了,相當實用。

終於填寫申請完畢了,接下來就等待發現金的時候囉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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